鹰潭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鹰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发〔2024〕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赣府发〔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扎实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有效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加快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1. 推动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全力打造国家级先进铜功能材料制造业集群,开展“千项技改、万企升级”工作,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推动石化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装备,提升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到2027年,国家级绿色园区实现全覆盖,累计建设国家级绿色工厂25家、省级绿色工厂45家以上,每年推进实施150个左右重点技改项目(含改建、扩建、迁建),推动200家左右重点企业技改升级(含设备更新),带动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20亿元左右,其中工业技改投资11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以下责任单位涉及多部门的均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生产和用能设备更新。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结合实际推进水电、风电、光伏机组设备更新升级。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
3. 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提升。实施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化产业集群智能制造示范试点,梯次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打造国家级区域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动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全力推进“铜产业大脑”建设,加快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到2027年,培育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60家,推进数字化改造企业6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4. 推动发输配电设备更新。加快火电、水电等传统电源智能化升级,持续推进燃煤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基础上,鼓励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水平为目标的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5. 推动环保设备更新改造。分级分类补齐一批、更新一批,提升一批环境监测、辐射监管、督察执法、环境应急等设备,持续巩固拓展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强制性标准,推动企业不达标环保设备的淘汰和更新替换。有序推动水泥、有色等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推动锅炉等重点行业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到2027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达到A级或B级水平的产能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6. 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推动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鼓励存量污水处理厂老旧设施设备更新升级和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到2027年,改造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92台、各类燃气老化管道10.43公里,更新改造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3万吨/日以上、城市垃圾转运站12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7. 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老旧住宅电梯;按照自愿协商、自愿申请、自主建设、自行管理的原则,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推进既有住宅、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实施围护结构、照明、电梯、供暖、制冷等用能系统设备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管中心)
8. 推动城市公交车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推广应用电动公交车,巩固我市省级公交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到2027年,力争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占比达86%,新增及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中新能源车占比力争74%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9. 推动交通设备和船舶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支持更新换购清洁能源动力货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类柴油货车、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公务用车,分批次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推广采购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0%以上;累计淘汰老旧内河运输船舶17艘。(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机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0. 推动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淘汰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98%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3%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粮局)
11. 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加快淘汰落后教学设备、科研设备和信息化设施,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推动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优先考虑更新建设公共科研平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需要的重大科研仪器和实习实训设备。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2. 提升文旅体设施设备水平。以方特、龙虎山、白鹤湖、灵溪小镇等旅游区域为依托,加大文旅基础设施投入,以推进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推进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高游客旅游体验质量。支持旅游观光、大中型游乐、文化演艺等设备、广电行业高清超高清设备、文物考古勘察科研设备、博物馆高标准展示设备更新。加快数字赋能文旅场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鼓励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运动。到2027年,游乐(艺)设备、演艺设备、文旅数字化提升设备等文旅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
13. 推动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更新购置适宜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4. 推动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市人民医院南北院区改造提升项目开工建设。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公立医院病房改造,着力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占比超过70%,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适度扩大单人间比例,减少4人间及以上病房。(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5. 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等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及视频图像平台的更新改造。推进公安执法设(装)备更新升级。到2027年,实现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8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6. 开展专业领域监管监测设备更新改造。及时更新、优化、升级交通装备、通讯指挥装备、取证装备、快检装备、防护装备、食品药品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铜产品计量检定校准设备和其他装备。鼓励使用新技术、新产品,保证装备的有效性和先进性,保障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汽车报废更新累计达0.5万辆、年报废机动车0.6万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0.6万辆,每年家电以旧换新20万台。
1.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2. 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送充电桩等活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
3. 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以旧换新。到2025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4. 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到2027年,全市家电以旧换新总量较2023年增长3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5. 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出台差异化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 推动旧房改造和家装消费品换新。依托“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方式协同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各街镇、社区(村)、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丰富居民消费选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
7. 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改造对象范围,实现愿改尽改。鼓励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视频照护系统,配置血氧仪、血压计、血糖仪等家用健康监测设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市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2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00个,二手车交易量1.8万辆以上,年机动车报废回收超0.6万辆,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
1. 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资三级回收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2家,建设绿色分拣中心2个。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完善和更新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办公设备与信息化设备的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到2027年,每个乡镇至少设立1个回收点、主城区回收网点基本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管中心、市供销联社)
2. 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探索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 培育二手商品交易平台。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4. 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发展。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建立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支持有实力企业开展出口业务。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加强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鹰潭海关)
5. 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加快推进我市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等设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6. 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施规范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参与建设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 严格落实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积极参与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量化等国家、省级标准研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2. 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贯彻落实国家对汽车、家电、家居产品等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要求,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落实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双碳”认证,探索开展“标准+认证”模式。到2027年,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产品5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3. 加大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加强二手产品交易、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再生材料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贯,支持开展相关领域地方标准研制。推动制定一批涉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进电子废弃物整体资源化利用、电子元器件循环产业链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4. 推动标准有序街接。聚焦高效节能设备、大宗消费品、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与省级标准制修订。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建立重点领域对标达标提标机制,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1. 争取政策支持。谋划储备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省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等资金,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统筹市级现有专项资金,贯彻落实中央、省级财政政策,支持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支持采购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粮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
2. 优化金融支撑。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责任单位:人行鹰潭市分行、市政府办、市财政局)
3. 落实税收政策。深入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及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创新宣传辅导方式,运用多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信局)
4. 加强要素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用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能、用地保障,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优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电梯更新和加装流程。(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
5. 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支持装备制造生产企业、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加快相关产品研发升级、扩大生产制造规模。建立产业合作对接机制,推动工业企业加强零部件和原材料就近配套,降低生产成本。加快建设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6. 加强统筹协调。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紧跟上级部署,持续开展全面深入摸底,更加精准掌握各领域的优势和需求,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在省里相关领域方案出台一季度内制定我市的配套方案或落实措施;加强政策梳理、对接和研究,对照国家政策支持范围和标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必要手续。各区(市)视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出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粮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原文下载: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资料来源:鹰潭市人民政府网站
原文链接:http://www.yingtan.gov.cn/art/2024/6/27/art_13427_1404281.html
收录时间:2024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