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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2022】35号---2022年05月02日



河源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府【2022】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邮政管理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日 


     河源市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邮政快递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是国家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服务生产生活、促进消费升级、畅通经济循环具有重要的先导性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30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邮需求,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开展邮政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我市邮政快递业既有优势,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创新驱动、示范带动,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培育骨干企业、健全网络体系、加强科技应用、深化联动融合,大力推进河源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邮政业务总量达到14.16亿元,年均增长14.2%;业务收入达到16.52亿元,年均增长15.5%;其中快递业务量达到6817万件,年均增长21.7%,快递业务收入实现13.78亿元,年均增长21.6%。建成快速高效的城市末端投递网络和便捷通达的农村末端服务网络。邮政快递业先进技术应用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的用邮方式和企业运营模式基本确立,跨境寄递进一步发展,行业安全生产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行业管理服务改革。

1.简化快递企业开设手续。全面落实快递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登记改革要求。从事快递经营的企业在同一县(区)辖区内增设分支机构,可以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下同]

2.推动行业创新绿色发展。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推广应用智能终端、自动分拣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严控电商产品过度包装,推动全面实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促进快递包装标准化、减量化和可循环,全面推广使用“瘦身胶带”、循环中转袋。到2022年底,全市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15%以上。鼓励快递企业、快递材料包装等用品用具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信息化应用、软件开发等工作,推动快递包装箱回收,在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中统筹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绿色环保工作,带动行业创新绿色发展。鼓励将邮政快递业包装绿色治理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和无废城市建设范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车辆便捷通行保障。规范快递车辆管理,妥善解决城市快递车辆市区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支持邮政、快递企业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按照统一车辆标准、统一标志标识、统一规范使用、统一车辆监管的要求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保障邮政、快递配送车辆便捷通行,允许合标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对按邮政管理部门要求喷涂统一标识的邮政、快递运输车辆通过禁行路段的,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优先通行、停靠便利。鼓励引导企业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新能源车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车辆购置补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行业基础设施建设。

4.支持企业用地。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将邮政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邮政快递园区、邮件快件处理中心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把邮政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综合交通建设投融资政策体系,在商业区、开发区、移民区、住宅区以及机场、高铁站、港口、汽车站等较大交通枢纽站点或者实施旧城区改造时,支持以新建或租赁方式配套邮政快递服务设施。对邮政快递业建设项目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供地;对快递企业入驻符合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的项目用地,可按规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鼓励建设标准化立体快件分拨中心,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邮政、快递企业租用或改建分拨中心,以及新建快递分拨中心的,当地财政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完善邮政快递绿色通道及接驳场所建设,深化邮政、快递企业同运输企业的合作,推行邮政快递设施通用标准,形成高效便捷的邮件快件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通道。支持发展高铁快递和电商快递班列,推广甩挂运输、多式联运,推进公路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多措并举提升运输保障能力,辐射带动相关产业聚集。支持在有条件的山区、库区、边远地区布局无人机起降场地,保障寄递服务通达与时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农村设施网络布局。推进农村地区邮政服务网点、危旧局所改造,提高乡村邮政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农村快递发展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紧密结合,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程,推进邮政快递下乡与电商服务站点、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等对接,构建农产品寄递网络,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解决农村电商“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造“快递+”品牌项目。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加快完善粤东西北农村偏远地区网络布局。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商贸、电信等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建共享网点服务资源,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建立完善县、镇、村配送体系,在行政村设置公共服务网点,为振兴乡村经济共同发力。各县(区)财政对快递进村公共服务网点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城市末端服务网络。支持智能包裹柜、智能快件箱等智能收投设施推广应用,将智能收投设施纳入河源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鼓励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加快补建智能收投设施,在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鼓励将智能收投设施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范围,引导邮政、快递企业或者社会资本结合住宅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完善智能收投设施。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社区、园区、商务中心、机关、高校、景区、第三方专业企业深化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和住宅楼物业管理公司为邮政快递服务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8.积极培育和引进骨干快递企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大力引进区域总部企业进驻,支持鼓励快递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国内仓总部、云仓总部。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快递企业,由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在财政补助、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支持跨境寄递企业发展。配合跨境电商出口多元化需求,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加快“走出去”,实施“快递出海”工程,积极融入大湾区邮政快递业发展,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建设进出境快件监管中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河源海关、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邮政快递”服务,加快邮政快递业、制造业、旅游业、现代农业、电子商务联合发展,推动邮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政邮、警邮、税邮、医邮合作。支持“快递进厂”,推动制造企业优化业务流程,整合外包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环节的快递需求,引导快递企业主动与制造企业对接,共同设计制造企业供应链流程。支持电商园区和邮政、快递物流园区协同建设。各级政府在规划建设电商园区时,应在园区内或周边安排邮政、快递、仓配用地,邮政、快递企业入驻园区与电商企业享有同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应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推广应用北斗导航、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智能终端、自动分拣装备,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拓展协同发展空间,推动服务模式变革,加快向综合性物流运营商转型。推进智慧城市平台向邮政、快递企业开放,实现基础平台与数字政府及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高质量行业人才队伍。

12.加强邮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将邮政行业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强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组织邮政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维护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从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开展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对符合住房保障标准的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子女落实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完善邮政、快递网点建设标准、卫生条件和服务功能,不断优化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工作环境。在劳动权益、生活帮扶等方面为从业人员提供支持,努力打造关爱、尊重快递员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将邮政、快递人员纳入行业典型及劳模评选范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格局。

14.加强行业发展支撑。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0〕17号)文件精神,根据《河源市交通运输领域市级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河府办〔2021〕32号)文件要求,落实“双重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属地管理和双重保障机制。健全市以下邮政快递安全监管及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进一步加大对邮政快递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邮政快递业安全管理、完善邮政业基础设施、优化政策环境,支持邮政快递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市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构建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邮政快递安全监管工作机制。配合完善省、市两级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寄递安全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建设。快递行业协会要深化行业诚信建设,督促业内企业强化内控管理、规范业务经营,严格落实快递服务各项行业标准和规定,维护行业秩序和价格秩序,避免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推广服务承诺制,重点提升偏远地区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行业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双重管理”有关要求,完善属地管理和双重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推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邮政快递业相关规划、政策制定和快递物流园区、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资金整合等方面的统筹协调,抓好政策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对邮政快递业的支持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市邮政管理局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落实本方案明确的各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政府(管委会)进一步加大对邮政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加强邮政业安全管理、完善邮政业基础设施、优化政策环境等,支持邮政业做大做强。市邮政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服务管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市场准入、安全保障、服务管控、公平竞争、依规统计等管理要求,加强行业预警监测与分析,保持末端网点经营和从业人员队伍总体稳定,不断提高邮政快递业的政务服务和监督管理水平。

  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6月15日开始实施,2025年6月14日失效,有效期为3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资料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报2022年第5期)

  收录时间: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