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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预制菜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贵政办规【2023】1号--2023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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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推动预制菜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贵政办规【2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推动预制菜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6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预制菜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丰富、食品加工产业初具规模等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与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推动农产品食品化,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着力推动我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推动预制菜产业加快发展提出若干措施。


一、发展壮大预制菜产业集群

立足预制菜产业链条延伸做强,瞄准国内外知名企业精准招商,引进、培育、整合一批涵盖生产、冷链、仓储、流通、营销、进出口以及装备生产、包装、印刷等环节的预制菜企业,打造规模大、实力强的上下游产业集群。鼓励引导中小企业与扬翔食品、国通雄森、港丰农牧等龙头企业配套合作,完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等加工体系,研发生产特色产品及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各类团餐和预制菜单品,增加预制菜产能。(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等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二、加大对优质企业扶持力度

对新增涉预制菜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对新获评国家级、自治区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单项冠军”等称号的预制菜企业,我市在落实自治区奖励基础上分别配套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贯彻落实《贵港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办法》,对新增预制菜上市企业兑现相关奖励(市金融办牵头)。


三、加快建设预制菜产业园区

编制预制菜产业发展规划,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在西江产业园、桂平市产业园、平南县工业园等园区谋划布局建设规模化(不低于500亩/园)、标准化、专业化的预制菜产业分园,利用政府专项债券,大力支持产业园区建设。推动预制菜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集中入园发展,引导新增产能和投资项目向产业园区集中。支持预制菜产业园区科技平台、进出口平台、电商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行业建设预制菜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检验检测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扶持。力争建设若干个在全市乃至全区有影响力的预制菜产业园,形成预制菜产业集聚效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金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推进预制菜产业项目建设

建立预制菜产业项目储备库,统筹做好预制菜储备库项目开工建设前后、竣工投产前后的土地、资金、环境、用能等各类要素保障工作。重点项目新增用地指标、能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由市、县两级统筹保障,积极向自治区推荐纳入“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库。对园区内新上预制菜产业项目(包括外商投资、市外回流、市外引进、现有企业增加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超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超250万元/亩的,优先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指基建、设备投资等,不含土地价款,数额以审计结果为准)的10%一次性奖励(不超2000万元)给企业(享受自治区工业振兴资金重大产业项目补助的不重复享受)。鼓励企业租用或购买标准厂房入驻生产,对租赁标准厂房的预制菜项目,经济贡献度分别达到60元/年/㎡、50元/年/㎡、30元/年/㎡,分别全额补贴前三年、二年、一年厂房租金。对于购买国有标准厂房,国有企业可考虑企业、项目综合贡献适当让利出售。(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金融办等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五、构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体系

地方财政部门要把修订标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有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预制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推进预制菜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加强市场监管,强化预制菜质量管控和标准引领,按照源头准入、全程管控、质量可追溯的要求,严把食品加工生产环节、供应环节安全关,督促企业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管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预制菜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六、支持仓储冷链物流建设

组织引导仓储冷链物流企业与预制菜生产企业开展对接,布局建设一批符合预制菜标准的智能化冷库区、常温库区,保障冷链仓储服务供给。鼓励支持仓储冷链企业研发预制菜专用装备,培育一批跨区域的预制菜仓储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支持生产基地建设预制菜专供田头(塘头)智慧小站和销区前置仓,形成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闭环供应模式。对预制菜企业、冷链物流企业新购置符合政策要求的冷藏、冷冻运输车辆,每台车辆按裸车价5%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配合)。对企业新建(改造)冷冻冷藏库、购置终端冷藏设备,总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投集团等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七、建设农产品供应原料高标准生产基地

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预制菜加工企业与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合作,实现生产企业、粮食仓储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农科院和育种专家等层面的深度合作,形成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或市产业园区(贵港高新区)建设标准化原料和生产基地,带动粮食、果蔬、畜牧、水产等种养产业集群、资源整合,打造标准化“原料车间”,夯实预制菜产业发展基础。坚持开放思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内外头部企业合作,在市外建设自营或签约预制菜种养供应基地,确保原产地优质食材可持续供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金投集团配合)


八、推动研发创新平台建设

加强校企合作,注重人才引进。加快培育预制菜产业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院校、科研院所、预制菜相关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共同建立预制菜联合研发平台、创新平台。支持预制菜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研发、改进预制菜原料半成品加工与贮存技术,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落实奖励。支持预制菜企业实施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支持设计研发预制菜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装备,开发预制菜新厨具、新餐具、新包装。(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九、拓宽预制菜营销渠道

统筹利用报、网、屏、端、微等媒体资源平台,加大预制菜品牌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建设预制菜展销场馆。鼓励预制菜企业积极参加自治区、市举办的品牌推广、电商直播、广告宣传、展会展销、美食节等活动,参加展会的每个展位费给予60%、最高2万元的补助。支持建立农产品和预制菜采集配送模式,支持进入机关、学校、工厂、医院、社区、旅游景点等食堂,保障物资快速稳定供给。(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十、强化金融融资支持

支持市、县(市、区)、市产业园区(贵港高新区)国有平台公司通过融资、入股等方式参与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参股预制菜产业优质企业,支持企业建设、扩大再生产等,助推企业增加产能、做强做大。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支持预制菜直供基地、田头冷库、田间预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信托、担保、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对预制菜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链企业申请“桂惠贷”产品,由财政部门给予相应的利差补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金融办、国资委、金投集团,贵港银保监分局等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任务,合力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细则、申报指南另行制定。

本措施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议定扶持措施。以上奖励金额单位均指人民币。


原文下载:贵政办规〔2023〕1号.pdf


资料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网站

收录时间:2023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