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和
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的函
商服贸函〔20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2018年以来,各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在完善管理体制、健全促进机制、优化政策体系、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性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经验和案例。
为进一步发挥试点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带动作用,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了5项试点经验,其中“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独立举办经济技术展会便利举措”“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模式”等2项拟在全国复制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贸易功能集成拓展”“国际航行船舶移泊免办边检查验”“开展服务贸易开放度评价”等3项拟在试点地区复制推广。同时,还编撰了新一批20个最佳实践案例,现一并印发,供各地在工作中推广借鉴。
请各地高度重视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试点经验落地见效、案例发挥作用,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
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pdf
深化试点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pdf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原文链接:http://fms.mofcom.gov.cn/zxdt/art/2020/art_a4ea5dbad1e44dd6a03cf201d3acc16b.html
收录时间:2025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