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公布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2〕33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强化示范引领,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有关要求,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有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加大对先进模式和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带动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
附件: 1. 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名单 2. 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2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1. 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名单.pdf
2. 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名单.pdf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1/10/content_5736046.htm
收录时间:202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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